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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的二手车有责任吗,未过户的二手车有责任吗

tamoadmin 2024-05-23 人已围观

简介卖车之后没过户但有买卖协议,此时出了事情的,一般由机动车受让者担责。机动车未过户的,并不会影响所有权。但原车主在车辆买卖过程中存在过错,就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转让二手车不过户,只签订转让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协议是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约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定,即与合同一样对买

未过户的二手车有责任吗,未过户的二手车有责任吗

卖车之后没过户但有买卖协议,此时出了事情的,一般由机动车受让者担责。机动车未过户的,并不会影响所有权。但原车主在车辆买卖过程中存在过错,就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一、转让二手车不过户,只签订转让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

协议是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约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定,即与合同一样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所以你不负该车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但应承担买卖机动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政管理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对于卖方而言:

01未过户的二手车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卖方有可能成为共同被告,如果连车辆交易的协议都没有签订,买方否认的话,卖方或将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车辆没有办理合法过户手续,交警部门又无法找到买方,是可以找卖方处理违章的。

这里举一个例子:王某一辆车转让给李某后没有进行二手车交易过户,李某驾驶该车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撞死撞伤各一人,李某无力承担经济赔偿,债务自然落到车辆产权王某的身上。

02虽然已经将车卖出,但车辆没有过户,所有权还在卖方手里,买方在车辆年审、违章处理、补领机动车号牌等涉及车辆业务的时候,都需要卖方参与。

03如果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买方却没有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或者买家多年没有对车辆进行年检,那么该车辆继续在卖方名下,卖方在申请驾驶证学法减分时会提示名下存在未报废或未检验车辆,无法申请学法减分。卖方在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时系统也会提示,导致群众无法最大限度享受“放管服”便民利民举措带来的“红利”。

对于买方而言:

01 错过了利用“车辆过户流程”检验该二手车来源合法性的一次好机会,一旦被查实车辆是被盗抢、走私、拼装情形的,买方无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同时或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02当遇到车辆年度检审、违章处理、车辆保险出险等涉及车辆业务时,买方都需要卖方协助办理。倘若卖方因故不能协助时,买方就无法按时办理涉及车辆的业务。

03如果有关部门追缴卖方财产时,该车仍属追缴范围,买方不得不上缴,得不偿失。

文章标签: # 车辆 # 责任 # 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