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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座二手车-二手十四座客车
tamoadmin 2024-10-20 人已围观
简介1.环渤海二手车交易市场还有吗2.七座车过户需加税呜3.二手车交强险不过户可以吗4.二手车保险第一年怎么算环渤海二手车交易市场还有吗有的天津市市区新型二手车市场——环渤海汽车城二手车交易服务大厅落成,这是一座最具规模、功能完备、管理规范、服务周全的二手车市场。据新华社12月24日报道,环渤海汽车城二手车交易服务大厅日前落成。该汽车城为市政府2007年重点建设的十四个大型批发市场之一。是天津市市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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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二手车交易市场还有吗
有的
天津市市区新型二手车市场——环渤海汽车城二手车交易服务大厅落成,这是一座最具规模、功能完备、管理规范、服务周全的二手车市场。
据新华社12月24日报道,环渤海汽车城二手车交易服务大厅日前落成。该汽车城为市政府2007年重点建设的十四个大型批发市场之一。是天津市市区一座最具规模、功能完备、管理规范、服务周全的新型二手车市场。
据介绍,环渤海二手车交易服务大厅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实施第三方认证管理,对出售的产品、维修服务实行质量保证,确保产品质量及汽车的维修质量,成为消费者放心、无忧的服务场所。
七座车过户需加税呜
需要的。
过户的过程当中商家是必须要交税的,而买家在某些情况下也需要交税。二手车过户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税项有增值税、购置税、过户费,过户费从理论上来说并不属于税款,但因为是交给政府的所以我们也把它算进来。
1.增值税收费标准:申报二手车实际交易价格高于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的,按已申报的实际交易价格计算增值税计税依据;申报交易价格低于核定销售额的,按核定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计税依据。
2.置税是购买新车才需要交的,但如果所购买的二手车在新车时属于减免购置税的车型,那么就要补交购置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四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3.过户费目前大体上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是按车型排量计算,另一种是按估价的0.5%计算。譬如说如果一辆车的估价是十万,那么需要缴纳的过户费就是五百元。
二手车交强险不过户可以吗
买了二手车,交强险最好及时办理过户
在车管部门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最好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
一般过户所需资料:车辆登记本,新行驶证,新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二手车交易发票,还有保险批改申请书(这个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单证)。
批改费用:保险公司不收取批改手续费。如果有保费变化,会有多退少补。
保险费用的变化主要存在于:单位车主和个人车主之间变更,或者车辆使用性质发生变化。
比如:同样是6座以下客车,单位车主交强险的标准保费是1000元,个人车主的标保是950元。所以如果车主由单位转个人,或者个人转单位了,保费是会产生点差异,当然这个差异很小。
不过户的影响:
虽然说交强险随车不随人,随着车辆所有权的转让,保险权利也相应转移。这个意思是保险依然有效。
不进行保险过户,发生案件是会影响赔款。不过户把保单的被保险人变更为新的车主的话,那么保险公司的系统里面默认的被保险人是原车主,被保险人默认为受益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会影响理赔打款。也就是钱汇到哪个人头上。
不过户的还有一个不方便是发生案件报案时候,车主换了,车牌号也是新的。所以只有新车主牢记着保单号码或者车主信息才能快速完成报案,这个不太现实的。
总而言之,如果发生事故,最迟在打款前必须要完成过户批改。早点批改岂不是更省心些。
当然发生事故只是偶然,碰到年检到期,原来的交强险保单还没有到期呢?这个情况下,车管所会要求车主必须拿着批单才能完成签证。因为保单信息和行驶证信息不符。
过户完成后的建议:
是作为二手车车主,最好力所能及的投保一份商业险,至少保个第三者责任险,减少用车风险。一份交强险过于单薄了些。
保险期间的话,一般是一年期,其实也可以选择第一年买短期,商业险到期日同与交强险,这样避免遗忘而脱保。
二手车保险第一年怎么算
二手车保险第一年是按照基本费率来计算的,既不上浮也不下降。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几种特殊情况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法
(一)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
(二)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且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三)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或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投保短期交强险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其他投保短期交强险的情况下,根据交强险短期基准保险费并按照上述标准浮动。
(四)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后追回的,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公安机关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
(五)机动车上一期交强险保单满期后未及时续保的,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仍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
(六)在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联网或全国信息交换前,机动车跨省变更投保地时,如投保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可享受交强险费率向下浮动。不能提供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除投保人明确表示不需要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完成保险费计算后、出具保险单以前,向投保人出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附件),经投保人签章确认后,再出具交强险保单、保险标志。投保人有异议的,应告知其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的查询方式。
第十四条 已经建立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地区,通过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除当地保险监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以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和交强险保单必须通过车险信息平台出具。
中国政府网——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