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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普通货车可以运输吗_农药车二手车能买吗

tamoadmin 2024-07-10 人已围观

简介1.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什么情况下不缴纳增值税2.公司卖二手车需要交什么税3.二手车发票税率是多少4.二手车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税率是多少6.优信二手车我们自己买的全保险怎么不给保单呢7.小规模纳税人二手车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又有新政策了!一、免征!11月起施行!1.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2.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离岛

1.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什么情况下不缴纳增值税

2.公司卖二手车需要交什么税

3.二手车发票税率是多少

4.二手车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税率是多少

6.优信二手车我们自己买的全保险怎么不给保单呢

7.小规模纳税人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农药普通货车可以运输吗_农药车二手车能买吗

增值税又有新政策了!

一、免征!11月起施行!

1.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2.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离岛免税店兼营应征增值税、消费税项目的,需要分别核算离岛免税商品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4.离岛免税店需要将离岛免税商品的名称和销售价格、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离岛旅客信息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实时向税务机关提供。

二、再扩大!增值税电子专票试点!

近日,浙江省税务局发公告:在杭州市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开展专票电子化试点,试点纳税人范围由杭州市税务局确定,受票范围为杭州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自11月起,杭州市试点纳税人开出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受票范围,扩至浙江省税务局和宁波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这一公告的出台,意味着增值税电子专票又扩围了!

纳税人收到电子专票需注意:1.在总局发票查验平台下载OFD阅览器,用阅览器可打开电子专票。2.根据有关规定,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印章。3.电子专票在发票监制章上鼠标右键,点击验证,验证结果“该签章有效”等字样,说明此专票有效且未被篡改。4.该专票对应业务如属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事项,在勾选平台勾选确认申报抵扣,这一点与传统纸票没有区别。5.以电子专票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根据财会〔2020〕6号以及各地试点文件规定,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文件。6.由于电子发票的特性,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只能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三、金税四期,要来了!

11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官宣金税四期的到来!

采购项目: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建设项目。

预算:195万

采购时间:12月

要求:实现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系统,部署于税务总局内网。

释放了一个信号——“系统升级,技术布局、加强监控”!监管之网,越来越密!

企业请自查以下41个异常情况,务必警惕!1、商贸公司进、销严重背离,如大量购进手机、销售的却是钢材。

2、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异常现象。

3、企业增值税税负异常偏低。

4、企业增值税税负偏高异常。

5、公司常年亏损,导致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异常偏低。

6、公司自开业以来长期零申报。

7、公司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而不通过对公账户交易。

8、企业的往来账户挂账过大。

9、企业存货过大。

10、企业大量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1、企业存在大量无清单的办公品增值税发票。

12、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与附加税费金额比对异常。

13、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但从来不向股东分红。

14、企业存在大量发票抬头为个人的不正常费用。

15、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数据和报送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异常。

1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填写负数异常。

17、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的销售额与增值税开票系统销售额不一致预警。

18、无免税备案但有免税销售额异常。

19、无简易征收备案但有简易计税销售额的预警风险。

20、开票项目与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异常。

2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异常。

22、公司只有销项但是从来没有进项出现异常。

23、公司只有进项但是从来没有销项出现异常。

24、新成立的公司频繁发票增量异常。

25、新成立的公司突然短期内开票额突增异常。

26、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异常风险。

27、个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未合并申报风险。

28、同一单位员工同时存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异常。

29、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总额不符出现的异常风险。

30、期间费用率偏高异常

31、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

32、大量存在农产品抵扣异常。

33、公司账面上没有车辆但是大量存在加油费等异常。

34、外埠进项或销项税额比重严重过高异常。

35、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36、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票价格变动异常。

37、法人户籍非本地、法人设立异常集中。

38、企业大量存在“会务费”“材料一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无证据链的关键词。

39、少缴或不缴社保。如:试用期不入社保;工资高却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40、企业代别人挂靠社保。

41、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就没有给入。

四、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以下13%货物容易和农产品等9%货物混淆: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药。

7.锯材,竹笋罐头。

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各种蛋类的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洗净毛、洗净绒。

13.饲料添加剂。

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五、增值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一)5%征收率:

1.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2.销售、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3.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1号,财税〔2016〕68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号)

4.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5.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6.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7.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8.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9.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二)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12.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1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1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22.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23.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4.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5.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26.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7.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28.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财税〔2016〕36号附件2)

29.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17年11号)

30.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1.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32.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33.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4.自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97号)

35、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17号)

36.自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4号)

(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12年1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6.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12年1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四)减按0.5%征收

自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9号)

(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六)应当适用(非可选择)简易计税

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5.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增值税改了哪?

记住13字口诀,太简单了!

不动产不再分两年抵扣你家公司买了房啊、地啊可以一次性抵扣了!

除不动产外抵扣范围也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以公司业务为目的的出行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票皆可抵扣!

加计抵减就比较复杂了除了口诀中提到的注意点外还要特别注意: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享受该政策!

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什么情况下不缴纳增值税

以下是一些适合在乡镇做的小生意,需要根据当地市场和资源情况选择:1. 农产品加工:乡镇可以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产品资源,进行各种食品加工,如土特产加工,果脯制作等。2. 小型便利店:乡镇周围可能没有大型超市,可以开设一家小型便利店,出售日常生活所需的食品、日用品及药品等。3. 农家乐:乡镇周围环境优美,可以开设一家农家乐,提供美食、住宿、农业体验等。4. 二手车商店:乡镇市场需求可能较大,可以开设一家二手车商店,做买卖二手车生意。5. 洗车店:乡镇车辆相对较少,但车主的保洁需求也是很大的,可以开设一家洗车店。6. 儿童托管中心:乡镇人口相对较少,但家长对于子女的照顾问题也需面临挑战,可以开设一家儿童托管中心。7. 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周围的物流配送可能较为困难,可以开设一家物流配送中心,提供配送服务。以上只是一些小生意的建议,具体还需根据当地市场和资源情况选择。

公司卖二手车需要交什么税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规定的其他货物。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手车发票税率是多少

公司卖二手车需要交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

1、增值税:

(1)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百分之三征收率减按2%征收,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2)如果属于一般纳税人,销售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车,或之后购进的按税法规定不得抵扣且没有抵扣进项税的,可按简易办法依百分之三减按百分之二征收增值税;销售2013年8月1日后购进的车,使用一般计税百分之十三的税率;

(3)如果属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百分之零点五征收增值税。

2、城建税、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百分之七、百分之五、百分之一)及教育费附加(百分之三)地方教育费附加(百分之二);

3、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以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4、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二手车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手车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6%。

增值税税率就是增值税税额占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是计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增值税税额的尺度。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3%。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规定的其他货物。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税率是多少

二手车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2、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5、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6、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相关功能。使用新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7、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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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现在市场上有很多二手的东西,其质量和一手的也是相差不多,因此对于那些经济不是那么富裕,但是又需要代步工具,二手车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二手车车辆购置税税率是多少目前国内的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意思就是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消费者平时买车时的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中的购车价格都是包含了增值税税款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计算购置税时要把增值税税款去掉,所以计算公式就是:发票价÷1.17x10%。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计算方法: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如果消费者买的是进口私车,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二、优待港澳留学人员此外,《办法》对现行的做法进行了修改,对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事宜,无需再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办法》中还明确了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回国留学人员享受税收优惠。《办法》规定,对已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原因发生退车的以及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四)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以上就是二手车车辆购置税税率是多少的内容。一般情况,如果新车已经购买过了购置税,之后不管交易几次,就不需要重复缴纳,如果以前没有缴纳,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缴纳。

法律客观: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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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二手车增值税税率是3%。

二手车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6%。在计算具体应纳税额时还需要减去应当扣除减免项目的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如果不申请优惠的话,增值税率是3%,如果申报优惠备案,经税务局批准后,增值税率按3%减按2%处理;销售二手车主要涉及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等几种情形:

一般纳税人购买二手车的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1、购置价款/(1+税率)*税率=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购买二手车的增值税计算公式为:购置价款/(1+税率)*税率/(1-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即一般纳税人是直接除以税率计算出的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则要先除以税率,再减去适用税率,才得出最终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低税率优惠。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的优惠税率是5%、10%或者17%,这些都取决于纳税人在不同时期所处的税率档次。

二手车交易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未处理、肇事未结案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二手车交易税费,如何交税费具体如下;

1、有关部门对旧机动车增值税做了新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缴税范围包含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大家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千万注意,这些形式下获得的车辆都应该具有完税凭证;

3、车船使用税凭证,作为大家耳熟能详的税种,不过多赘述;

4、公路养路费凭证,不过随着我国成品油机制的不断改进,该项费用已经并入燃油附加费;

5、车辆的保险单,是指保险公司为该车提供的保险凭证单据。

小规模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综上所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文章标签: # 增值税 # 纳税人 # 销售